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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一支部开展8月份主题党日活动

来源:科研一支部 发布时间:2022-08-31 16 发布者:朱亮

为深入贯彻《中共十堰市纪委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十纪发〔2022〕4号)和《十堰市农科院(中技中心)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十农科党委〔2022〕13号)要求,按照院(中心)党委统一部署,科研一党支部及时开展8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暨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动员会,支部书记肖艳同志主持会议,院(中心)党委委员、副院长吴平华同志到会指导,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会学习。

全体党员在完成佩戴党员徽章、交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等规定动作基础上,共同学习以下重点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部分内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传达了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有关精神和近期市委、市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

在交流发言中,挂职干部张文秀表示要牢记初心使命,弘扬清廉守正,担当实干之风,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清廉十堰和美丽幸福家园建设;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开展“下察解暖”和岗位大练兵活动;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各项业务工作的科学统筹。同时,号召大家要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为重点内容加强党纪国法的学习,增强法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为清廉十堰共建共享贡献力量。

院(中心)党委委员、副院长吴平华同志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领悟党风廉政建设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二是要做实“规定动作”,丰富创新“自选动作”,以各项重点业务工作为抓手,推动“宣教月”活动作出实效;三是要清廉有为,紧贴实际,围绕中央、省(市)抗旱保秋收工作有关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做好重点农业产业链技术服务和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奋力冲刺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以务实的工作成效回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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