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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农业科学院 十堰市经济作物研究所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十堰市农业科学院 十堰市经济作物研究所 发布时间:2023-02-08 14 发布者:

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已经截止,根据《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注意事项等予以公告。

一、资格复审方式及时间

十堰市农科院、十堰市经作所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资格复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生应于2023年2月13日9:00至2月15日17:30期间(3个工作日),将本人有关资料提交报考单位接收邮箱(邮箱见附件1。发送文件需打包压缩,文件名称格式统一为:姓名+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如:张三16植保),由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提前提交无效。逾期、漏提交、错提交均视作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单位不催收。

考生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在上述时间内向指定邮箱提交放弃声明(附件4)。既不提交资料、也不提交放弃声明的,视为取消资格。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考生请在符合引进公告要求的前提下,一次性完整提交资格复审相关资料的清晰扫描件或照片:

1.《资格复审确认表》(附件2),由考生下载后填写相关信息,并将附件1中自己姓名前的编号填写在确认表右上角。

2. 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 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度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证明或盖院校公章的书面证明)。

4. 如有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代表性论文或著作(已公开发表)、科技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请一并提交。

5. 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等相关资料,其中之一即可]。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

6. 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交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 按引进公告及有关要求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我单位尊重和保护报考人员个人隐私,不对社会公开其个人信息资料。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提交虚假材料的将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三)线上资格复审完成后,引进单位及时将有关结果和面试时间等事宜通过十堰市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hbsynky.org.cn/)予以公告。

考生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报考人员资格复审确认表》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放弃声明》

                                               十堰市农业科学院

                                              十堰市经济作物研究所

                      2023年2月8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     附件2-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资格复审确认表.xls
     附件: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     附件4-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放弃声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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