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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农业科学院(农技中心)食品加工实验室内部改造公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13 15 发布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食品加工实验室内部改造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预算金额:10(万元)

4、最高限价:10(万元)

5、采购需求:

对十堰市农科院(农技中心)食品加工实验室内部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概况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近3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111320231116,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农业科学院(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17号四楼办公室)

3、方式:

现场获取:须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11149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111711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农业科学院(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17号四楼办公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111716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市农业科学院(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17号九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农业科学院    

地址:十堰市人民南路1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宋主任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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